南宫NG28(以下简称“南宫NG28环境”或“公司”)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、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,前述会议审议通过了 《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》、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 案》、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》、《关于聘用公司高级治理 人员及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》、《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》,现将具体情况 布告如下
南宫NG28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近日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, 选举胡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。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推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(按监事提名 人数别离逐项表决)》,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左薇薇女士、周艳华女士。为保障监事 会工作的有效发展,经整个监事赞成,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,并审议有关事 项。凭据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划定,经整个监事一致选举,赞成左薇薇女士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集并主持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。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,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,现实参与表决监事 3 名,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法式 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等切合司法、律例、规章和《公司章程》蹬仔关划定,形成的决定合 法有效,本次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定:
致:南宫NG2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本所”)接受南宫NG28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委托,指派景璐律师、崔兢赫律师(以下合称“本 所律师”或“经办律师”)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(以下简称“本次股东 大会”),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对合法性出具司法定见。
出格提醒: 1、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批改提案的情景; 2、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调换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定的情景。
南宫NG28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、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议题。现将有关情 况布告如下:
南宫NG28(以下简称“南宫NG28环境”或“公司”)控股股东南宫NG28科 技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南宫NG28科服”)持有的公司 71,084,278 股股份被北京金融法院 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10 时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 10 时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卖(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《关于控股股东部门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醒性 布告》,布告编号:2024-052)。上述股份已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实现竞拍(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披露的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门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布告》,公 告编号:2024-056)。上述股份在本次股份过户实现前已过户登记涉及的股份数为 43,314,278 股(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的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门股份被司法拍 卖的进展暨部门股份过户实现的布告》,布告编号:2024-064)。